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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112年國科會甄選類別,自112年9月15日起至112年10月16日止受理線上申請

一、依國科會112年9月13日科會科字第1120060721號函辦理。
 
二、國科會於113年度起加碼推動博士生獎學金,獎勵機制分兩類:
(一)國科會擇優獎勵400名。
(二)由申請機構獎勵名額增加至600名。
 
三、本次申請是針對「國科會擇優獎勵400名」部分,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 有意報考博士班,並於113年入學就讀博一的同學 (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不得申請)。
 
(二)國科會甄選期程:
1、受理申請日期: 自112年9月15日(週五)起至112年10月16日(週一)止,申請人應於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首次申請者須先點選[新人註冊]取得帳號。
2、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3年1月15日(週一),必要時得予展延。
 
(三)國科會甄選項目: 以申請人學術表現、發展潛力、參與計畫經驗、研究主題等為評審基準,送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審查資料。 審查評分項目如下:
1、學業成績、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與參與計畫經驗。(占40%)
2、研究計畫(含主題、步驟、預期完成項目及成果等)之完整性與可行性。(占30%)
3、研究能力、研究專長與重點研究領域之關聯性。(占20%)
4、研究計畫對國家未來發展之重要性。(占10%)
 
(四)注意事項:
1、申請本獎學金者,仍可依個人意願報考其他國內經教育部核定設立博士班的公私立大學校院,但請務必以一般生身分報考 (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將不得請領)。
2、獲選後請務必於113年入學就讀博士班一年級,包含2月或9月註冊 (辧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不得請領)。
3、獲選後不得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的有給職工作,也不得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
4、博士班入學後,由獲選人就讀的學校負責向國科會請款及撥付獎學金,屆時有關領獎期間之撥款、考核等依所屬學校規定辦理。
 
(五)聯絡專線:
1、有關試辦方案(如附件)獎勵措施問題,請洽國科會科國處,電話:(02)2737-7855;電郵:2023nstcgrf@nstc.gov.tw
2、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客服,電話:(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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