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科會公開徵求113年「國際共同研究暨培訓型合作活動計畫」

一、請申請人於113年3月5日(二)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 ,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
 
二、國科會為增進與東南亞、南亞、中東、大洋洲、中南美洲等區域發展中國家間之科技學術交流,支援並協助國內學、研界建立與各區域之合作網路及平臺,特徵求本計畫(簡稱:國際培訓研習會)。執行團隊辦理培訓課程,除國內相關領域之學、研、官、產界報名參加外,應邀請來自至少 7 個國家之外國學員來台,並鼓勵邀請區域內國際組織共同參與,以促進區域間科技合作。
 
三、摘要如下:
(一)計畫推動重點及主題:
1、前瞻半導體與量子科技、AI、通訊衛星與 6G、資安、淨零科技、防疫與高齡、國防科技、人文社會等八大前瞻科技及政府科技政策相關領域。
2、國際組織(如 APEC,網址 https://www.apec.org)倡議之年度科技相關議題。
 
(二)計畫預定執行期程:113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止。
 
(三)計畫推動、工作內容及執行方式摘要:
1、獲選計畫須於執行期限內辦理 1 場次之培訓課程,最高補助經費以新臺幣 220萬元(含管理費)為原則(計畫經核定後不得申請追加總經費)。
2、邀請來臺之外國學員,以產官學界之專業及研究人員為主,並儘可能邀請其主管級人員參加。
3、邀請之外國學員至少須含 7 個國家以上始得申請(大陸講員及學員不在邀請補助之列)。
4、每場次邀請外國學員人數以 25-30 位為原則;執行時程至多 2 週(其中包含抵、返二日)。
 
(四)計畫經費預算編列如下項目:
1、業務費:旅費(外國來臺學員、講員)、生活費(外國來臺學員、講員)、人力費、活動業務費。
2、管理費依序編列預算。(請參照附件二之預算編列標準,本計畫經費不得編列及支用研究設備費;計畫不得編列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等之主持或規劃等費用及其出國經費)。
 
(五)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研究計畫-國際共同研究暨培訓型合作活動計畫。
校內收件截止日: 2024-3-5(二)中午12點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