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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3年度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申請時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一、旨揭獎項申請期間11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於線上申請系統(https://narlraaward.stpi.narl.org.tw)完成申請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均不予受理。 
二、亮點成果應為前三年內(即110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使用該院研發平台所獲之重大成果。
三、請依規定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敘明使用該院研發平台所獲重大成果之具體內容,如重要國際學術論文、國內外專利、技術移轉、科技服務成果、獎項或其他具體事實等佐證資料。
四、檢附「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作業要點」,電子檔及相關表單請參閱線上申請系統/資源下載 (https://narlraaward.stpi.narl.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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