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科會與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共同徵求「2025-2027年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計畫」(2024年4月8日開始申請)

一、請申請人於113年6月13日(四)中午12點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 ,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
 
二、臺方規定摘要如下:
(一)臺方計畫主持人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以刻正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類計畫(以下簡稱「原計畫」)主持人為限。
2、前項原計畫不含規劃推動案、產學合作案、代辦案及雙(多)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二)本案徵求下列兩類型計畫:
1、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臺波雙方學術機構研究人員共同組成一個計畫團隊。
2、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國內所組成計畫團隊必須鏈結國內研究型法人(如國家實驗研究院或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參與計畫,並有研究人員列為共同(或協同)主持人;國內公司以經費自籌或提出配合款參與者優先考量。波方計畫團隊申請人以業界(公司)為主,並得以與聯合大學及其他研究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三)補助項目及額度:
1、補助經費項目:國際合作主持費(依規定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及物品耗材費)、研究設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及博士級研究人員費用)。
2、補助額度:
(1)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以每案每年不超過新臺幣1,200 千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2)國際合作鏈結法人計畫: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計畫經費總和,以每案每年不超過新臺幣3,000 千元為原則,惟實際核定經費以審查結果為準。
 
(四)作業期程:
1、公告核定日期:預定為 2024年12月。
2、計畫執行期間:自 2025 年 1月 1 日起為期 1~3年,與波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五)申請方式:由臺灣及波蘭雙方研究人員共同組成計畫團隊,研議合作細節並完成撰寫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本會及波蘭國家研究發展中心(NCBR)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申請案無法成立。波方計畫主持人資格依 NCBR 相關規定處理。
 
(六)本案通過後不受國科會一般專題計畫補助件數之限制。惟計畫主持人同年度執行此類雙邊協議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每一計畫主持人以 2 件為限。
 
(七)線上申請計畫類別:隨到隨審-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計畫。 
校內收件截止日: 2024-6-13(四)中午12點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