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人於113年7月8日(一)中午12點前送出申請案,俾利本組函報國科會。
二、為導引我國運動科技產業朝向高附加價值化發展,國科會自 111 年起推動本計畫,摘要如下:
(一)請於計畫名稱註明「運動科技產學合作計畫」。
(二)政府補助款申請上限 5,000 千元,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 2,000 千元,且須高於申請計畫補助款,其中企業配合款之 50%得以提供設備折抵出資(本計畫無先期技轉金)。
(三)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
(四)若有二家以上合作企業,應檢附各家合作企業配合款出資比率說明、權利義務規範等書面約定文件,計畫研究人力不得編列合作企業人事費。
(五)線上申請路徑: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申辦項目/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新增申請案,計畫類別為「產學類/運動科技產學合作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