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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本次修正重點:
(一)原規定申請特約研究計畫者須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二次,且為「非退休人員」;鑒於時空環境變遷,教研人員退休後再繼續從事研究工作情形越益普遍,爰「刪除須為非退休人員之規定」。
(二)提高研究主持費,由每月新臺幣3萬元增加為4萬元,以激勵傑出研究學者投入創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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