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人於113年6月3日(一)中午12點前完成線上送出,並將本校配合款證明文件送達本組,俾利本組彙整函報國科會。
二、計畫目標以美國生技產業發展聚落的搖籃-史丹福大學為合作對象,接軌Stanford SPARKProgram 培訓模式與資源,以國內具生醫轉譯能量之區域型培訓大學(anchoruniversity)為據點,建置符合臺灣在地需求之生醫人才培育環境。
三、摘要如下:
(一)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3年8月1日開始。
(二)申請機構須於計畫申請書提出總經費(包含補助款與配合款)至少1,500 萬之經費規劃,並檢附申請機構內核可配合款支用與專款專用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經國科會審查核定後,申請機構得視核定補助經費調整投入配合款經費(至少等同於補助經費,其中儀器設備費用不得超過總配合款之10%),共同作為培訓團隊執行創新前瞻轉譯加值計畫之經費。
(四)本案補助經費原則不核給研究設備費及國外差旅費。
(五)申請機構應於計畫執行期間,至少輔導5件醫藥及醫材培訓團隊暨創新前瞻計畫,其中至少1件為校外計畫主持人帶領之團隊。培訓團隊成員可包含教師、醫師、研究人員、學生,且每隊須含至少1名相關領域之醫師成員。
(六)線上申請計畫類別: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一般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