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內政部114年1月20日內授移字第1140930204號函辦理。
為有效運用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期使新住民家庭照顧輔導服務及其子女發展等相關研究計畫契合實務需求,本基金公開徵求115年度一般性及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之研究主題,另依本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第18點規定略以,一般性研究計畫以1年期為限;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同一計畫期程最長為3年,預定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第1階段:
公開徵求研究主題:114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向本基金管理會委員、相關部會、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全國各大專校院及中央警察大學,徵求一般性及特定政策性研究主題。
函請相關部會提供書面意見:彙整上開研究主題後,針對各該主題是否符合近3年新住民政策需求及具可行性,於114年3月函請相關部會依業管所涉主題提供評估意見。
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及專案會議:為強化研究主題與政策需求之連結,於114年4月至5月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及專案會議,邀請相關部會、專家學者及本基金管理會委員共同研商,凝聚共識擇定研究主題及重點,俾藉由研究成果協助相關機關作為政策規劃參考。
提報本基金管理會核定研究主題:於114年6月提報,至研究主題參採情形則不個別通知提案單位。
第2階段:
公告115年研究主題,並開始受理徵件:於114年7月上旬至9月上旬,徵求補助對象依核定研究主題提出研究計畫。
召開初審專案會議:針對受理之研究計畫,於114年10月至11月按各該研究主題召開初審專案會議。
提報本基金管理會核定補助案件:於114年12月提報,並於115年1月個別函知受補助單位,俾接續執行研究計畫。
為使補助研究計畫主題涵蓋不同領域,請參考「94年度至114年度補捐助辦理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類別統計表」,曾補助之研究主題不宜再行提出,並依本基金「徵求115年度補助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提案表」,提供研究主題之研究重點及內容摘要等資料,於114年2月19日(星期三)前,將電子檔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eileen2020@immigration.gov.tw),俾利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