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6年度第一梯次客座研究人員」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受理申請,申請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函送該院各實驗研究單位
一、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6年2月至116年7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由服務單位代為函送該院(休假證明得於到訪前提供)。
四、檢附該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該院網頁https://www.niar.org.tw/查詢及下載。
五、如有意申請者,研究期間原則應利用寒、暑假或休假期間辦理,並須經本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檢附審議通過之會議紀錄影本1份送人事室備查。
六、本校115學年度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定期會議預計於9月10日及10月22日召開,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所屬單位留意辦理時程,以免影響申請權益。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6年2月至116年7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由服務單位代為函送該院(休假證明得於到訪前提供)。
四、檢附該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該院網頁https://www.niar.org.tw/查詢及下載。
五、如有意申請者,研究期間原則應利用寒、暑假或休假期間辦理,並須經本校三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檢附審議通過之會議紀錄影本1份送人事室備查。
六、本校115學年度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定期會議預計於9月10日及10月22日召開,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所屬單位留意辦理時程,以免影響申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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