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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22 教育部修作業要點 育兒津貼不再像「少領一個月」
家有新生兒,爸媽或監護人可請育嬰假照顧小孩,但請了育嬰假,就領不到教育部二至四歲育兒津貼,即便育嬰假終止要再申請育兒津貼,若終止日適逢月中或月底,當月就領不到,常讓不少民眾覺得「少領一個月」。教育部近日修正育兒津貼作業要點,未來育嬰留停認定期間將由核定機關(指鄉鎮市區公所)認定,增加認定區間彈性,新制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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