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補助大專生研究計畫
| 預計時程 | 說明 | |
|---|---|---|
| 114 | 114年7月至115年2月 | 114大專生計畫執行(8個月) |
| 115年3月31日前 | 114大專生計畫學生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且於繳交報告時,須經指導教授確認。 | |
| 115年7月 | 國科會公佈114大專生計畫研究創作獎名單 (一)獲獎人數每年以200名為限。 (二)獲獎學生由國科會頒發獎金新臺幣2萬元及獎狀1紙,並頒發獎牌1座予其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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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 | 114年12月 | 國科會來函通知115大專生計畫開放申請後,計畫組E-mail全校教師及公告於本組網頁 |
| 115年2月 | 申請人(學生)製作計畫書及線上申請 | |
| 115年6月 | 國科會公佈計畫核定結果 | |
| 115年7月至116年2月 | 115大專生計畫計畫執行(8個月) | |
| 116年3月31日前 | 115大專生計畫學生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且於繳交報告時,須經指導教授確認。 | |
| 116年7月 | 國科會公佈115大專生計畫研究創作獎名單 (一)獲獎人數每年以200名為限。 (二)獲獎學生由國科會頒發獎金新臺幣2萬元及獎狀1紙,並頒發獎牌1座予其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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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料下載
- Q&A知識庫(大部分的問題,這邊都有答案喔~)
二、學生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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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時為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碩/博士班研究生及陸生不得申請。(國科會及本校均無訂定成績標準,請同學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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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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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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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三、指導教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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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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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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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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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任職機構與學生就讀學校不同者,學生須獲得就讀學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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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及指導教授,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四、研究計畫範圍
- 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 務必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五、補助經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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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助學金:每位學生6,000元/月 ,8個月 共4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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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計畫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六、計畫終止、註銷
研究計畫經核定補助,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不得任意變更,但有下列情形,請盡速檢具相關資料報經國科會同意辦理註銷或終止計畫。
(1)計畫執行期間,學生如因畢業、退學、休學等情形,致其資格不符合前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或無法執行研究計畫者。
(2)指導教授因資格不符或因故無法指導研究計畫者。
七、聯絡窗口 劉先生 ☎2271
(114.12.24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