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流程圖請點我(112年2月起實施)
本校法規「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研人員參與政府採購案作業要點」(112.10.30公告)
一、領標
二、備標
請詳閱投標須知,並於公告日至截標日5天前(含截標當日)至計畫管理暨獎勵補助系統進行投標登記(假設標案截標日為1月12日,最遲登記日為1月7日,1月8日即無法登記,如遇連假等會彈性調整提前審核)。
備妥投標相關文件(如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信用證明、計畫主持人資格證明文件、服務建議書…等)。
學術單位請以系、所、院或中心作為廠商代表投標,避免有停權情事擴及全校(教育部及工程會函),廠商、負責人章請向招標單位確認是以投標單位(系、所、學院等)章或以學校大小關防為準(教育部說明)。
截標日含當日前3日,由計畫組通知是否有重複申請案:
(1) 無,即代表申請通過,可至系統列印本校中文立案證明及免納所得稅函,並至研發處計畫組加蓋投標專用章。
(2) 有,通知單位主管協助整合或依投標文件內容擇一送件(系所/學院內重覆投標由系主任/院長協助整合或擇一送件),跨學院/校級中心/行政單位等通報秘書室,由研發長/校長協助整合或擇一送件。確認代表本校投標者,始可至系統列印本校中文立案證明及免納所得稅函。
三、常用文件說明
文件名稱 |
說 明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 |
確認可投標者,至計畫管理暨獎勵補助系統列印文件,並至研發處計畫組加蓋投標專用章,本校中文立案證明及免稅證明若未加蓋本校投標專用章,視同未取得本校同意(未事先登記)。 本校屬政府機關,依「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免納所得稅。 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指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合作事項,或依「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規定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取得收入之營業稅課徵,依「專科以上學校辦理產學合作收取之各項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徵免營業稅規定」辦理。(教育部函) |
投標廠商聲明書 |
請詳閱聲明書附註內容,並加蓋大小章。 本校目前總人數、身障及原住民人數,請於人事室網頁-每月員工總數查詢【分機1155】。 |
廠商信用證明(近幾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
洽出納組或計畫組索取「查詢申請單」,向文書組申請用印後至本校一銀櫃台申辦(行政大樓1樓出納組1號窗口)。 請留意櫃台營業時間【分機1034】。 |
本校同意申請人參加投標之公文(函)正本 |
於確認可投標後再跑公文(函)。(範本點此下載,電子公文系統點選機關例稿第15項) |
計畫主持人資格證明文件 |
配合招標文件規定之聘書影本、在職證明等,請洽人事室索取。 |
環境教育機構認證 |
相關證明文件請洽環安組索取【分機1313】。 |
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 |
「為員工加薪」、『提供員工「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項目請洽人事室二組索取。 「辦理綠色採購」、「承諾本案契約價金1%採購綠色產品, 並於環保署綠色生活資訊網完成申報」:本校綠色採購證明文件、辦理綠色採購請洽事務組【分機1114】。 |
職安衛證照 |
查詢本校各單位職安衛人員資訊(連結),或請電洽職安衛中心。 |
四、出席會議
如需借出投標專用章,請檢送申請書(點此下載)至計畫組,請於會議前一天憑申請書領取,會議隔天歸還。
本校授權出席標案相關會議人員,請攜帶身分證件。
請確認出席之開標、議價、評選會簡報、決標等會議,招標機關是否規定要提交授權書等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評選須知,或電洽招標單位確認。)
五、重要提醒
如需繳納押標金,請提前簽辦。(簽範本)
投標文件請以原子筆填寫(勿使用鉛筆),塗改處請蓋小章。
請留意金額寫法是採大寫國字或阿拉伯數字。
請確認報價無超過預算金額。
務必留意招標單位是否有更改文件或公告內容,並以更正後最新版文件投標。
無論採寄送或親送,務必於截止期限前「送達」招標單位收件。
辦理計畫簽約(簽約用印務必與投標所蓋印鑑相符)。
至研發處計畫管理暨獎勵補助系統填寫建教合作申請書。
六、聯絡窗口 李小姐☎2272、許小姐☎2271
🎉🎊祝投標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