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1 確認審查單位 |
以下正面表列項目,都由校內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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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左列項目外,其餘皆為 國科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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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 提出申請 |
校內審核案請送紙本申請(方式2選1),會辦計畫組、主計室,研發長決行:
如為變更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校內單位、職稱,請填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校內執行機構變更申請對照表(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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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 核准後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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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新聘教師 國科會計畫轉入
(二)調任他校教師 國科會計畫轉出
累計流出或流入金額 超過計畫全程原核定金額50%者,請於國科會系統 點說明2 選項。
請於國科會系統的異動說明欄敘明前幾次流用情形供國科會審核 (操作說明點此下載)。
待國科會來函同意申請內容後,發函轉撥經費給校外共同主持人,範本請至【本校電子公文系統→公文製作→機關例稿 】線上套用製作。
(114.03.31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