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計畫變更(含 國外差旅費流用、計畫轉入或轉出本校、轉撥經費給校外共同主持人)
一、申請國科會計畫變更,請先確認審查單位 是海大 還是 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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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確認審查單位 |
以下正面表列項目,都由校內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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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左列項目外,其餘皆為 國科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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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 提出申請 |
校內審核案請送紙本申請(方式2選1),會辦計畫組、主計室,研發長決行:
如為變更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或校內單位、職稱,請填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校內執行機構變更申請對照表(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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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 核准後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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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科會審核項目

說明1 計畫轉入 或 轉出本校
(一)本校新聘教師 國科會計畫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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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計畫主持人登入 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 申請變更(點上圖說明1選項),線上檢附(1)新任職機構之聘函、(2)個人基本資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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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收到國科會同意函副本後,請主持人至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簽署執行同意書,並通知計畫組劉先生(☎2271)發函國科會重新簽約/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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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核准函正本將送達原任職機關,請提醒原機關將未使用經費、原始憑證及收支報告表等函送本校。
- 請至本校計畫管理暨獎勵補助系統登錄資料,有關[計畫期程]、[計畫金額]與[行政管理費]等涉及金額的欄位,請填入帶進本校的期程與金額。(系統登錄問題,請洽本組李小姐☎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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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登錄後,請列印「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紙本1份,檢附(1)國科會經費核定清單、(2)原任職機關移轉計畫函文及收支報告表,進行校內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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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組審核完畢後,該筆計畫系統狀態將顯示[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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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核准後,請影印1份送主計室,俾憑於請購系統建計畫。(請購系統登入問題,請洽會計組 張先生☎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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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國科會或原執行機構將經費撥入本校,主計室將於7~10天內完成入帳,老師即可動支經費。(請購系統帳務問題,請洽預算組陳先生☎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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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聘任計畫人員,請至計畫管理暨獎勵補助系統申請。(聘人規定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組余小姐☎2270;林小姐☎2263)
(二)調任他校教師 國科會計畫轉出
- 請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變更(點上圖說明1選項),線上檢附(1)新任職機構之聘函、(2)個人基本資料表 。
- 待國科會發函同意變更執行機構,請原任職系/所/中心發函將本校餘款、原始憑證及收支報告表等移轉至新機關。
說明2 國外差旅費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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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流出或流入金額 超過計畫全程原核定金額50%者,請於國科會系統 點說明2 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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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國科會系統的異動說明欄敘明前幾次流用情形供國科會審核 (操作說明點此下載)。
說明3 轉撥經費給校外的共同主持人 (提醒您,轉撥出去的管理費將於「本校計畫管理暨獎勵補助系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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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國科會來函同意申請內容後,發函轉撥經費給校外共同主持人,範本請至【本校電子公文系統→公文製作→機關例稿 】線上套用製作。
(114.03.31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