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於申請國科會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如計畫核定時僅預核名額者,俟覓得人選後,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二)未於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時一併提出申請者,應針對其參與之研究計畫,向國科會個案提出申請,方式如下:
至國科會網站「學術研發服務網」,點選「延攬人才-延攬科技人才(新)」進入「延攬科技人才與兩岸科技交流資訊系統」申請,申請補助期間以 3 個月至 1 年為一期。(1)外籍研究人員:請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函。【聘僱外國專業人員網路傳輸申辦流程】
(2)完成聘僱契約書:國科會補助延攬博後之聘用簽案,無須於計畫管理系統申請,請e-mail本組林小姐索取文件電子檔ing1226@mail.ntou.edu.tw(分機2263)。
(3)報到:新進人員應於到職日 洽人事室辦理勞健保加保(分機2142)。
如受延攬人不到職,請申請人至國科會延攬人才系統申請註銷。
如要遠距辦公,請申請人至國科會延攬人才系統申請變更,取得國科會同意函。
如要提前離職,請申請人至國科會延攬人才系統申請變更,說明請敘明[提前離職,原因OOO,離職日OOO]。
(4)請款:請依核定清單分期請領補助款,結案時再依實際到職月份結算,如有餘款再繳回,請款函範本請至【本校電子公文系統→公文製作→機關例稿 】線上套用製作。
(5)經費不足處理方式:
延攬科技人才之保險費、勞退或離職儲金及年終獎金是預估費用,項目間可視實際需要調整支應,無需向國科會申請變更,但請提送【變更申請表】送主計室調整請購系統。
若補助經費仍不足,請申請人先行簽准代墊,並於補助期滿辦理經費結報時,向國科會申請補發差額【借支簽範本】。
線上繳交工作報告(工作報告送出後如需退件,請電洽該會承辦人,電話(02)2737-7236)。
起聘日一定要2021/12/1嗎? 不用喔! 在這段期間內,任何一日起聘即可。
如果受延攬人2022/3/1到職,2021/12、2022/1、2 共三個月的補助款怎麼辦? 建議一開始請款時仍先請領,在最後結報時繳回國科會即可。
年終工作獎金怎麼算? 以同年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並以12月份支給標準計算,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核發。舉例:小白9/1到職,12/2離職,在職月數為4個月,其12月的教學研究費為50,000元,則年終獎金為50,000元*1.5個月/12個月*4個月。
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延攬規定依國科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 辦理。